(第三轮第13项整改任务)
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13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,并通过验收,拟按程序实施销号。根据《关于修订〈内蒙古自治区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〉的通知》(〔2023〕4号)有关要求,现将该项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示,公示期为2026年7月22日至8月4日。
联系电话:0470—8295520
邮寄地址: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天骄大街15号(呼伦贝尔市公安局环食药侦支队)
附件: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13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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